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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丙烷MSDS
2025-03-24 返回列表

环丙烷MSDS.jpg

以下是环丙烷的MSDS(材料安全数据表):

1.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

-化学品名称:环丙烷

-英文名称:Cyclopropane

-企业信息:供应商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(需根据实际供应商填写)

2. 危险性概述

-紧急情况概述:极易燃气体,内装压力下的环丙烷可能会因受热而爆炸。

-GHS危险性类别:易燃气体 - 类别1;加压气体 - 压缩气体。

3. 成分/组成信息

-纯品:环丙烷,化学式C₃H₆,含量≥99%(具体含量根据产品实际情况)。

4. 急救措施

-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

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
5. 消防措施

-危险特性:易燃,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热极易燃烧爆炸。

气体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火源会着火回燃。

-有害燃烧产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

-灭火方法:切断气源。若不能切断气源,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。

喷水冷却容器,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。

6. 泄漏应急处理

-应急处理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

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穿防静电工作服。

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/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,防止气体进入。

合理通风,加速扩散。喷雾状水稀释、溶解。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。

如有可能,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。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,修复、检验后再用。

7. 操作处置与储存

-操作注意事项:密闭操作,全面通风。

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
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防静电工作服。

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避免与氧化剂、卤素接触。在传送过程中,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,防止产生静电。搬运时轻装轻卸,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
-储存注意事项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宜超过30℃。

应与氧化剂、卤素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
8. 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
-职业接触限值:中国MAC(mg/m³):未制定标准;美国TLV - TWA:未制定标准。

-监测方法:气相色谱法。

-工程控制:生产过程密闭,全面通风。

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

-呼吸系统防护: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,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。

-眼睛防护: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

-身体防护:穿防静电工作服。

-手防护: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。

-其他防护:工作现场严禁吸烟。避免高浓度吸入。

进入罐、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,须有人监护。

9. 理化特性

-外观与性状:无色气体,有石油醚样气味。

-熔点(℃):-127.6

-沸点(℃):-32.9

-相对密度(水=1):0.72(-79℃)

-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1.88

-饱和蒸气压(kPa):533.2(25℃)

-燃烧热(kJ/mol):2091.6

-临界温度(℃):124.7

-临界压力(MPa):5.49

-闪点(℃):-94

-引燃温度(℃):500

-溶解性:微溶于水,易溶于乙醇、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。

10.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

-稳定性:稳定。

-禁配物:强氧化剂、卤素。

-避免接触的条件:受热。

-聚合危害:不聚合。

11. 毒理学资料

-急性毒性:大鼠吸入LC₅₀:44000ppm(4h)。

-刺激性:无资料。

-亚急性和慢性毒性:动物长期吸入本品,可见生长抑制、血红蛋白降低、网织细胞增多,肝、肾、肺有轻度病变。

12. 生态学资料

-生态毒性:无资料。

-生物降解性:无资料。

-非生物降解性:无资料。

13. 废弃处置

-废弃处置方法: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建议用焚烧法处置。

14. 运输信息

-危险货物编号:21014

-UN编号:1027

-包装类别:Ⅱ类包装

-包装方法:钢质气瓶。

-运输注意事项: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。钢瓶一般平放,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,不可交叉;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,并用三角木垫卡牢,防止滚动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

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,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。

严禁与氧化剂、卤素等混装混运。夏季应早晚运输,防止日光曝晒。

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。

15. 法规信息

-法规信息: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化劳发[1992]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(GB 13690 - 92)将该物质划为第2.1类易燃气体。

以上MSDS内容仅供参考,实际使用中应根据具体产品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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